第3章 雁归二月春(三)

    二月春来找我的那天,是秦大人的头七。

    她看起来心情不错。坐在我的对面哼着小曲儿,涂着玫红色丹蔻的指甲一下一下地敲着烟枪管,口中吐出的烟圈透过幂篱的白纱,钻入我的鼻中,呛得我头晕。我想让她别抽了,但我忍住了,甚至还殷勤地给她添了杯热茶。

    没办法,客官比天大,为了混口饭吃,该忍就得忍。

    我叫梧夢,我师父叫梧十三,是梧栖观的十三长老。梧栖观是个挺有名的修仙门派,就是收徒有点儿随意。据说师父生性懒散,一把年纪了,也没收下一个徒弟,大掌门威胁他,再不收个徒弟,就把他赶下山去,于是他欣欣然下山,云游四方去了。不曾想,四方还没来得及迈出一步,就在山底下发现了人事不省的我。

    他见我根骨不俗,有成仙的潜质,索性把我捡回观里当徒弟,顺道让掌门师兄别总找他的茬儿,一箭双雕。那时候,他没准儿觉得自己眼光独到,机智无双,不过事实证明,此行为堪称智障——毕竟,我的根骨确实“不俗”。

    练功心法一样不会,斩妖除魔半窍不通,心血来潮给师父他老人家烧顿饭,还把房子给点了。做人能笨成我这个德行,已经是生平罕见,要是老天爷真能收了我去做那天上的神仙,那神仙的门槛低得估计连头猪都能上天。

    理性分析,我认为师父当初会把我带回观里,一方面是不堪忍受掌门经久不衰的唠叨,另一方面是看中了我的耽兮。

    耽兮是一根笔,很有可能还是根神笔。传说很多年前,天上的一位大神仙痛失所爱,饱受相思悔恨之苦,索性抽出自己的一根肋骨,削骨作笔,取名耽兮。那神仙用这根笔画了场梦,把自己装进去了,再也没醒,耽兮就流落到了凡间。

    这种玄而又玄的传说大都不可信,但耽兮确实有绘梦的本事。无论什么人,只要告诉我,他想做什么梦,我就能给他画出来。

    昔者庄周梦为胡蝶,栩栩然蝴蝶也,自喻适志与,不知周也。[1]我做的,便是这耽溺梦境的生意。

    此番二月花找我来,正是要买一场梦。梦很短,就一个时辰。耽兮之梦共有五重,她要的梦,是第一重——“草萤有耀终非火”。

    “第一重,一个时辰?”我问。

    这些年,来找我买梦的,大多恨不能让我发誓,保证一辈子也不会醒才罢休。我这儿大多数的时候没什么人来光顾,来了,能谈成的也少,为了糊口,我秉持“十年不开张,开张吃十年”的原则,漫天要价。我这儿的梦,收费跟时长无关,她做一辈子,是这个价,做一个时辰,还是这个价。她不还价,又只要一个时辰,不知道是她钱多了烧得慌,还是美人儿的脑子都缺件儿。

    “对,第一重,一个时辰。”二月花的声音从幂篱外传来,“老板可是嫌这笔生意太小,不愿做么?”

    当然不是。我暗想,我这儿门庭冷落,许久不曾开张,米缸早就见了底,再过几日,恐怕就得上街要饭去了。此刻莫说是一位活生生的美人儿,即便是只猪,我也得痛快地应了。

    我好说话得很,不挑食。

    “生意无大小,来者皆是客。”我顿了一下,“只是人命关天,个中细节,我还需得同你仔细说上一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