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逝者(一)

    我把酒带回家时,李淑华睡得酣甜,梧思存却已经不在了。彼时我尚未意识到,门口前他叫住我时,我回头看的那一眼,竟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面,正如我并未意识到,他最后嘱咐我的那句、我听之即忘的“不要轻视凡人的力量”,竟会一语成谏。

    我为赵晟的死付出了代价,只是这份代价,远在二十九年之后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寻常的清晨,李淑华出去买饭,还没回来,我尚在睡梦之中,突然感觉有人闯进屋里。耽兮许久不曾进食,这几天正在跟我罢工抗议,它反应慢了几拍,我来不及起身拔剑,只觉得有人用帕子掩住了我的口鼻,一阵甜腻的香气后,我就失去了意识。

    我苏醒时,正伏在一张冰冷的小桌子上,头痛欲裂,一阵阵地犯恶心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不算凡人,人类大多数的攻击手段都不会使我受到伤害……但是用迷药晕我,确实是捏住了我的七寸。我五感还在,招架不住这个。

    我支起身体,蹙起眉头打量着周遭的环境,但是太暗了,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,什么都看不清。也许是此时天已经黑了,又也许是把我关在了一个阴暗的屋子里。

    那么我究竟在哪儿?现在是什么时辰了?李淑华也被抓起来了吗?是谁抓了我?又是为什么抓我?

    我试探地叫了声,房间里窸窸窣窣地发出了响声,有人正向我这里走来。紧接着,一点如豆的烛光亮起,我看见那双托着烛灯、缓缓靠近的手上布满老茧。那是握刀枪的手。

    烛灯的光线微弱,只堪堪照到他胸口的黑龙盘纹,他的锁骨之上都隐在黑暗里,我看不清他的面容。

    此人绝非善者。

    我摸索着耽兮,它不喜生人,有生人时,就会窝在我怀里,此刻那里却空空如也。不只是怀里,袖口、裤兜,它平素会藏的地方都是空的。

    “你在找它?”那人说。

    他拎着一支笔,在我眼前晃了晃。那支笔与其他的笔别无二致,就是毛少了点儿,但我认得,它是耽兮。它被晃得晕头晕脑,用我才能感受的情绪表达气愤和无助,并且询问我是否可以杀了这个臭男人。

    对于耽兮而言,杀一个人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,但我是它的主人,如果没有我的指令,它无法自行决定行动。

    我稍稍安抚了它,建议它先装死一会儿。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总要把状况搞清楚再说。

    “不说话么……”那人说,“根据我们的调查,你似乎不是哑巴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谁?”我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不必知道。”他说,“我没有恶意,只是来请你帮个忙。我身份不便,若是捅破了,对大家都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哦。”

    这种方式请我过来,确实诚意十足。

    “我不喜废话,便开门见山了。”他说,“你第一次出现在凤阳城,是八十三年前,平素出门佩戴幂篱,年龄不详,只凭声音推断,约莫二八年华。便当你那时十六岁罢,算来,你今年最少也有九十九岁的高龄了。今日得见真容,竟分毫不老,这是为何?”

    为你大爷。

    我闷闷地想。

    “听说这是支神笔,能吸人欲念,绘出梦境——说你是修仙的道士,可身上没有半点灵力,能不老不死,跟这支笔逃不开干系。不过你不要担心,这支笔灵性非凡,既然认你为主,就算是你死了,旁人怕是也打不得它的主意。此番请你小坐,不是为了这支笔,而是缘于二十九年前的一场东宫旧案。”

    我抬头看他。

    他说:“前太子赵晟在百花楼薨毙,你是他生前见到的最后一人。”

    我回忆了一会儿,“似乎是的。”

    他问:“他那时可是病着?”

    我又回忆了一会儿,没有多久,就想起了他的房间内扑鼻的药味儿、唇角的血迹和微弱的气息——并非是我记性绝佳,恰恰相反,我的记忆力并不算好,我之所以对赵晟印象深刻,是因为他太特别了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我表示配合,“他那时已经快死了,只是吊着口气。”

    他又问:“可否详细描述你对他的记忆?”

    “唔,”我试探地继续回忆,努力做到实事求是,“面色很差,特别瘦,几乎是个骨头架子。病得非常重,我进去时,他想撑起身体,但是做不到,只能歪在软枕上。身体特别虚弱,好像连把痰咳出来的力气都没有,偶尔勉力能呛咳出点儿血……”

    “咳血……鲜红色的吗?”

    我说:“不是。黑色的,很黏稠,腥臭味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那人似乎对我的配合很满意,问道,“还有呢?”

    “还有……”我想了一会儿,“他的指甲是青紫色的,探出来的手背的皮肤,有大片的紫斑。”